低收入戶喪葬補助
110年1月1日起正式線上申辦,請至「智慧福利服務躍升平台」申請 。(使用者需先註冊登入會員 )。
補助對象:
(一)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之同戶親屬。
(二)本縣獨居之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之親屬。
(三)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死亡者,而無親屬予以殮葬,由戶籍所在地之村(里)長代為辦理者,得戶籍所在地之村(里)長於其死亡後三個月內,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死亡者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)公所申請。
(四)進住福利機構之本縣列冊孤苦無依低收入戶,其死亡後負責殮葬之福利機構。
應備文件:
(一)死亡證明書。
(二)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及除戶謄本。
(三)低收入戶證明。
(四)加蓋公司(店)章及負責人印鑑章之喪葬費相關收據。
(五)申請人郵局存摺正面影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