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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男申請複檢改判體位

業務名稱:役男申請複檢改判體位
業務說明:役男經徵兵檢查判體位,因體位變更,於徵集入營前,向本所民政課申請→轉報縣府核定→安排醫院複檢
業務類別:役政業務
承辦課室:民政課

檢附資料/其它說明

1. 身分證
2. 私章
3. 三個月內公私立醫院診斷書(診斷書若註記「兵役訴訟無效」者則不受理)
4. 申請書二份或同意書二份(由公所役政系統列印)